翻译确认证明书——从形式认证走向实质核验
本页内容为韩语原文的中文译本。如对具体内容有疑问,欢迎通过KakaoTalk咨询。
委托概要
- 提交机构
- 出入境·大使馆
- 认证程序
- 翻译确认证明书 → 翻译公证
近期读到一篇专栏,将我在实务中一直隐约感受到的问题意识,用清晰的语言梳理了出来。翻译公证是否真能担保翻译的「可信度」这一根本问题,并非单纯的程序问题,而延伸至行政判断的基础本身应如何设定。
回想在一线反复遇到的情形——形式齐备但内容准确性未经另行核验的译文就那样被提交,其后果转嫁为委托人的时间与费用,这样的结构并不陌生。从这一问题意识出发,我认为有必要从实务角度重新审视翻译公证与翻译确认证明书各自的作用。
https://www.ajunews.com/view/20260308034923942
[徐正穆专栏] 「翻译公证」的悖论……公证的对象并非译文 | 亚洲经济
《创世记》第11章有著名的巴别塔故事。人类曾想建造通天之塔。为阻止人类挑战神之领域的傲慢,神使人类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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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向国内机关提交外国文件的实务中,「翻译公证」长期以来已成为惯例性程序。然而正如该专栏所指出的,翻译公证只是确认翻译的存在,并非保证翻译准确性的制度。公证人不会对译文进行实质审查,也不就其内容承担任何专业责任。就此而言,翻译公证具有只确保形式上的真实性、而将内容可信度留作空白的结构。
这一空白在实务中直接构成风险。在出入境、签证、学历认证、企业设立等大多数行政程序中,译文并非单纯的参考资料,而是作为行政判断的直接依据发挥作用。尽管如此,翻译公证制度仍停留于形式确认,从而固化了形式齐备、内容却未经核验的文件被反复产出的结构。
本案例的实务要点
- 1通过初期的专业核验,预防补正要求与退件,提高时间与费用的可预测性。
- 2若行政的本质在于依据准确信息作出判断,那么翻译也应以与之相称的核验结构为前提。
- 3如今的问题已不在于是否维持翻译公证这一惯例,而是为确保行政判断的可信度,已到了不得不转向责任与准确性相结合的专业翻译核验体系的阶段。
以上为案例摘要。包含办理过程与审查事项的完整记录,可在本事务所博客中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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